成化高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成化高中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
一、目的和意义
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,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,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、管理监督的有效办法。通过民主评议党员,有利于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和思想政治素质,有利于加强党内监督,清除腐败、纯洁组织,有利于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,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二、参评对象
1、所有党员,都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。
2、对外出党员,所在支部应提前通知他们按期返回参加评议。确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期返回,应请假,并向支部提交书面自评材料。
3、年老体弱及患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党员,经所在支部同意,报经党组织准许,可不参加评议,但所在支部要向他们通报情况,并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。
4、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,也要参加评议,但不对能否恢复其党员的权利进行讨论。
5、预备党员参加评议,但不对其定格。
6、党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议,经教育不改,所在支部要提出必要的组织处理意见报党委。
三、基本内容
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:
1、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,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改革开放,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,同脚踏实地的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
2、是否坚持贯彻实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、政策,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3、在学习、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。
4、是否切实实行党的决议、严守党纪、政纪、国法,有无违法乱纪行为。
5、是否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的疾苦,艰苦奋斗,清廉奉公。
四、评议方法
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,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。采取自我评议与集体评议相结合,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,小组评议和党支部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